败酱草

首页 » 常识 » 灌水 » 工头失踪民工讨薪3年终领到工资
TUhjnbcbe - 2020/7/28 12:06:00

工头“失踪” 民工讨薪3年终领到工资


3年前,金城江区五圩镇那干村的韦志杨受雇修建五圩供水站,工程完工后,工头韦永杰迟迟不结算工钱,最后竟玩起了失踪。6月11日,在金城江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指点下,本报找到了接包工程单位的责任人,该单位责任人称已跟韦永杰结清工程款项,至于韦永杰为何不结算工钱给民工,他也不知道,但他个人可以先垫付这笔款项。


工头拖欠工资


5月下旬,家住五圩镇那干村的韦志杨两次来到本报,反映3年前受雇修建五圩供水站未结算的工钱之事。


据韦志杨诉说,2013年5月19日,户口在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群乐村加用屯10号的韦永杰找到他,叫他修建五圩供水站过滤水池,工钱按100元/日决算,他主要负责捆钢筋、搅拌浆料和浇筑水泥,每天工作长达12个小时,同年6月底,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。


该工程施工天数为40天,按原口头承诺,韦永杰应该结算给我4000元工钱,但由于我已预借了900元,实际应结算3100元钱。韦志杨说,工程完工之后,因未结算工钱给他,他便拨打韦永杰的电话,但韦永杰却以不在金城江为由搪塞,无奈,他找到了韦永杰位于城西客运站一带的家里,但也不见韦永杰的踪影,后来,房子已换了主人,韦永杰使用的手机号码已变成了空号,工钱的也无法找谁索要了。


责任单位支付


据了解,五圩供水站是金城江区水利局投入建设,由一家具有资质单位承建,工程造价为1.7万元。


那么,韦志杨该找谁索要工钱呢?6月11日上午,来到金城江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此事时,该大队执法人员称,根据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第四条建筑施工、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(业务)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,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,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规定,韦志杨可以找承建单位索要工钱,因为该承建单位有义务和责任监管这笔资金。


在金城江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员指点下,来到金城江区水利局时,找到了承建该工程单位的责任人蒙某。


蒙某称,该单位将工程发包给韦永杰,工程完工之后,该单位已支付了全部款项,至于韦永杰为何不支付民工工资,他也不知道,至于韦志杨说韦永杰拖欠3100元工钱,他也不清楚,因为该工程造价1.7万元,6个人共同施工,即便平均分配,人均也未超过3000元,但他可以预先支付工钱,而前提是韦志杨要书写借条,他才能支付款项。


下午4时许,韦志杨领到3100元工钱后,对本报关注表示感谢。

1
查看完整版本: 工头失踪民工讨薪3年终领到工资